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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絕”親子關系有法律效力嗎?
來源:管理員
所屬分類:政策法規
閱讀次數:7189
發布時間:2019-05-22
劇情:由于母親的偏頗,蘇明玉自18歲開始就和父母達成斷絕親子關系的約定。
疑問:現實中,這種斷絕親情關系的約定有法律效力嗎?子女還需要承擔贍養義務嗎?
普法:這種約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這是因為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系形成的,并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解除。隻有繼父母子女關系和養父母子女關系才可能通過法律解除。既然無法解除親子關系,當然也不能免除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