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概況
機構設置 |
發布時間:2011/3/24 15:44:31 所在欄目:公司概況 閱讀數:28472 |
澳门6766部門設置及職責 一、黨委工作部(董事會秘書處) 1、負責公司黨組織建設、宣傳思想工作; 2、負責公司黨委文件的收發管理和重要材料的撰寫; 3、負責公司黨委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4、負責公司黨委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文件落實的督辦工作; 5、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6、負責公司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工作部 1、組織董事長、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黨委會及公司大型會議等,承擔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2、承辦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公司及公司黨委的文秘與公文管理工 作; 3、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 4、負責公司與所屬單位之間的聯絡溝通、協調工作,承擔對外聯絡及公務接待工 作; 5、負責收集工作動态信息和對外信息發布,參與重大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發展規劃部 1、負責編制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目标任務,研究國家産業政策及行業發展趨勢,制定産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審核,組織完成項目的審批工作,參與重大項目的策劃、洽談和招投标工作; 3、承擔重大經營項目執行情況的調查、分析和報告工作; 4、負責生産經營協調、綜合統計報表、年度經營目标制定及考核管理工作; 5、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财務資産部 1、負責制定公司财務資産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 2、負責編制預算,審查所屬單位年度财務預算報告; 3、承辦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年度财務決算報告,提供财務分析資料; 4、負責資金管理和籌資融資工作,指導和監管所屬單位資金管理工作; 5、承辦納稅籌劃和各項稅額的申報、繳納工作; 6、承擔投資項目的财務評估、概算審定、财務監控工作,管理投資收益; 7、負責國有資産管理,承擔資産購建、劃轉、評估、處置和保值增值等工作; 8、負責公司所屬單位的會計委派工作和财會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9、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人力資源部 1、負責制定公司中長期人才規劃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公司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管理工作; 3、負責機構調整、崗位設置、薪酬分配、員工考核、獎懲工作; 4、負責員工的勞動關系、社會保障、再就業管理工作; 5、負責員工培訓、人才選拔招聘等工作; 6、負責員工技術等級考核、職稱評審、職務晉升等管理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勘查环境部 1、負責組織實施地質勘查、林木环境、科技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地質勘查林木环境和科研項目的立項論證、設計審查、野外檢查、成果驗收,編制地質勘查項目進展報告、林木环境經營報告等工作; 3、負責公司地質勘查資質申報、管理、協調和使用工作; 4、負責礦業權、地質項目質量、地質資料和勘查成果的管理工作; 5、負責收集地質、林木等相關信息,承擔地質勘查和林木环境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生産經營部 1、負責組織實施工勘施工、多種經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2、負責工勘施工、多種經營項目立項審查和指導協調工作; 3、負責協調、指導所屬單位工勘施工、多種經營的資質建設與項目管理工作; 4、負責工勘施工與多種經營新技術、新方法的引進、推廣,組織開展重大技術攻關和學術交流活動; 5、負責工勘施工、多種經營項目的質量管理,負責專業統計與信息管理,編制專項報告;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法律法規部 1、負責審核公司各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 2、承擔重大經濟合同的審核和備案工作; 3、承擔内蒙古省集團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參與經營活動中經濟糾紛及有關案件的處理工作; 4、負責普法宣傳教育; 5、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安全保衛部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産、職業衛生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2、承辦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3、負責指導所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4、負責公司安全、治安及相關證件的管理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總部的安全保衛工作; 6、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紀委(監察室) 1、負責公司黨風廉政建設; 2、制定和實施公司紀檢、監察規章制度; 3、負責編制公司紀檢、監察工作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承辦對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效能監察; 5、負責對公司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初核調查;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審計部 1、負責制定和實施公司内部審計制度、工作規範和年度工作計劃等; 2、負責對公司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和财務收支審計; 3、承辦對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 4、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宣傳信息部 1、負責集團公司的宣傳報道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2、負責編輯、出版、發行《内蒙古植树新聞》; 3、負責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内蒙古省集團公司網站》、《内蒙古省植树局網站》; 4、負責集團公司總部計算機軟件的維護、信息安全等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的信息化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工會 1、按《工會法》和《工會章程》履行職責。 十四、後勤服務中心(物業公司) 1、負責集團公司總部的國有資産管理、大院環境管理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總部的後勤采購、總務供應工作; 3、負責公司總部的财務核算及日常報銷工作; 4、負責集團公司總部的車隊管理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駐地院内的基建、維修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離退休職工服務管理所 1、負責公司(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局)離退休人員的經費撥付、使用、審核工作; 3、負責公司(局)離休幹部醫藥費的報銷工作; 4、負責公司總部(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公司(局)離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