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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 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題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為:“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
當代國家安全的基本内容
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态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習近平提出的十點要求
一是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黨中央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加強統籌協調,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國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推動各級黨委(黨組)把國家安全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是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統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提供堅強安全保障。
三是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衆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衆安全權益,始終把人民作為國家安全的基礎性力量,彙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
四是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既通過發展提升國家安全實力,又深入推進國家安全思路、體制、手段創新,營造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環境,在發展中更多考慮安全因素,努力實現發展和安全的動态平衡,全面提高國家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是堅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維護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更加積極主動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是堅持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統籌應對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發揮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用好國家安全政策工具箱。
七是堅持把防範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提高風險預見、預判能力,力争把可能帶來重大風險的隐患發現和處置于萌芽狀态。
八是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高舉合作、創新、法治、共赢的旗幟,推動樹立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全球安全觀,加強國際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體系,共同構建普遍安全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九是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強法治思維,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提高運用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不斷增強塑造國家安全态勢的能力。
十是堅持加強國家安全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國家安全戰線黨的建設,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打造堅不可摧的國家安全幹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