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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領導法治建設的經驗與啟示
黨領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們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隻有在黨的領導下推進法治建設,才能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也隻有堅持推進法治、厲行法治,才能順利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奮鬥目标。
第一,始終堅持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别。”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第二,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标。”法治的根基在人民。百年來,正是由于我們黨始終在法治建設中踐行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的初心使命,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法治建設的最高目标,法治建設才能始終煥發出旺盛的生命力。
第三,始終堅持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回顧建黨曆程,貫穿始終的制勝法寶就是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對黨的各項事業發展的根本指導作用。長期以來,我們黨堅持将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法治實踐相結合,接力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指導黨和國家法治建設取得豐碩成果。立足新發展階段,我們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這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強大的理論支撐。
第四,始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推進法治建設,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适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既注意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又立足于中國國情,不照搬别國的法律制度和政治體制。
第五,始終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我們始終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立法主動适應改革需要,積極發揮引導、推動、規範、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推動改革和法治相輔相成、相伴而生。曆史實踐充分證明,堅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進,既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不竭動力。
第六,始終堅持法治服務保障黨和國家事業大局。曆史和實踐充分證明,法治在黨領導的革命、建設、改革曆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僅是開展革命和建設、鞏固革命和建設成果的有力武器,也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立足新發展階段,我們必須将法治建設放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中謀劃推進,為中國之治提供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法治保障。